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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物理治療」是由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學會發行之正式期刊,每年出版六期,
分別於每年二、四、六、八、十、及十二月出刊。 本刊之目的在出版具原創性,
並經同儕審查過程之物理治療相關研究報告、病例報告與專論等,以協助物理治
療專業知識之傳播與導引物理治療學術與臨床水準之提升。本投稿須知於每年第
一、四期刊出。
稿件審理程序
同儕審查
凡投送本刊之稿件,均經過至少一位評審委員進行匿名審查。此評審委員為
公認對此一領域學有專精之學者專家。評審委員對文章之評估將作為雜誌主編接
受、修改後接受或拒絕之參考。若經接受於本雜誌出版,則將通知作者製作修訂
版本提交。物理治療學會之正式文件提交刊行時,並不經評審程序。
稿件繳交
投稿時請同時附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和致本誌總編輯信函,函中應表明投稿
的意願、文章種類之歸屬(但最後之刊登類別,由編輯委員會決定)、是否有財
務或其他利益衝突之情況、通訊作者之姓名、地址、電話、傳真號碼與E-mail
地址,並說明所有作者均曾過目,且簽名同意。
稿件可以郵寄方式或E-mail 繳交。郵寄方式應繳三份依照本投稿須知準備
之複本,其中兩份複本應除去有關作者之任何資訊,寄交編輯委員會吳英黛總編
輯收,地址為台北市八德路二段374 號3 樓之3,以E-mail 繳交者,信件主旨請
註明「投稿學會期刊」,只需另行郵寄一份無作者資料之複本至學會。
審查時程
文稿審查結果由主編於投稿後60 天內以E-Mail 或書面通知作者。如審查結
果為「修改後接受」或「修改後再送審」,作者應於45 天內提交修訂之稿件,否
則視同全新稿件提交評審。作者並應於附函中明列修訂稿件有無回應編審之意
見。若未回應,則應有所解釋。
申訴方法
對於稿件負面之決定,作者可向主編提出上訴。上訴應:(1)以書面為之;(2)
明列負面決定之反證;(3)應於收到通知後30 天內為之。主編會將該論文提交編
輯委員會之編輯委員審查,審查之後,結果即告確定。
已接受稿件之處理
經接受之稿件須有所有作者簽署之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於編輯之過程,可能
會要求作者做適度之增刪與修改。一旦修改完畢,稿件將進行排版後寄回作者校
對。校對應於三天之內完成並寄回編輯委員會。一經刊載即為本刊之永久財產,
著作權即歸屬本會,除非有本刊書面認可,別處不得刊行。
抽印本
本會提供免費抽印本50 份。如所須之抽印本超過50 份,則由學會收取每份
新台幣20 元之費用。
稿件種類
本刊刊行稿件大略分為以下數種:原始論著(Original Articles)、綜論(Review
Articles)、病例報告(Case Report)、社論、評論、短論(Short Communication)、
技術報告(Technical Report)物理治療臨床實證(Evidence in Practice)及給編者
的信(Letter to the Editor)。「原始論著」包含任何具原創性之研究論文;稿件字
數中、英文限6000 字以內。附圖、表格及參考文獻之數目應以必要且能釐清、
加強內文者為限。「專論」為針對與物理治療專業有關之特定專題所作之批判性
之評論文章,文章之作者應為公認之專家,有意撰寫專論文章之作者,應致函總
編輯表達撰寫專論之意願。該信函應包含一至二頁之文章內容大綱,以及足夠之
參考文獻。參與該文寫作之所有作者之簡歷也應一併附上,簡歷內容應反應作者
在所回顧之領域之經驗與成就。稿件限9000 字以內,參考文獻除外。「病例研究」
為報告未曾有文獻敘述之重要臨床觀察內容。稿件限4000 字以內,毋需廣泛之
文獻回顧,參考文獻之數目也應有所節制。一或二張附圖及表格即可。「短論」
為報告初步之研究結果、對舊資料作新之詮釋,或具歷史意義之觀點與資訊。文
限2000 字之內。「技術報告」為敘述具原創性之物理治療實務或量測裝置評估之
報告。文限2000 字之內。「社論」由編輯委員會發表,由學會指定或編輯委員會
之成員投稿。在刊行之前,應經學會理監事會同意。社論應限1500 字以內。「評
論」為針對物理治療及相關領域之事務所發表之觀點。稿件限2000 字以內。在
瞭解作者之教育及專業背景確能勝任對相關領域作評論之前,編輯委員會將保留
發表之權力。物理治療臨床實證指針對臨床問題,蒐尋已發表之研究論文並加以
評析,以取得臨床問題決策之參考。「致編者信函」為對已刊行之期刊文章所發
表之評論,由編輯委員會斟酌決定是否刊行。信件內容應簡明,並應與所評論之
文章直接相關。編輯幕僚群在必要時,保留縮短信件內容之權力,並可做編輯上
些微之更動而無需徵詢作者同意。信件內容應限500 字以內,附一表格,參考文
獻不宜超過5 個。
作者身分
作者之身份與責任
作者群中之第一、第二或通訊作者,應至少有一人為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學會
之正式會員。論文作者不應超過6 位,否則應明列理由。每位作者在此項研究上
都應有足夠之參與,並能為文章之內容負責。作者列名順序應為所有作者之共同
決定。作者身份之認定應以下列幾個方面有實質貢獻者:(1)觀念及設計;(2)數
據資料之分析與闡釋;(3)能提昇文章之內涵或精確修正重要之內容;(4)對刊登
內容有最後決定權。僅參與蒐集或尋找資料並不符合作者之身份,一般性研究工
作管理亦非著述行為。文中對結論之任何評論都應至少先經一位作者認同。雜誌
編輯可要求作者詳述著作內容中有哪些富貢獻性之內容可供刊出。由於多目標研
究造成越來越龐大之作者群,若當中有人條件不符合上述作者之身份時,應經其
本人同意後列於致謝或附錄中。
公開聲明
作者需對編輯委員會公開任何可能影響資訊蒐集、分析與內容闡釋之任何利
害衝突。若論文已被接受,且編輯委員會認為讀者應知道此一資訊,以幫助瞭解
論文內容之闡釋,則此聲明將隨文章一同付印。請附上所有作者財務利益衝突之
公開聲明,此聲明不會影響稿件刊出與否(唯一會影響稿件刊出與否之處,在於
稿件之內容與對本刊讀者之價值),並將選擇性地隨文章刊出。
重複刊行
指在超過一份期刊中刊出相同或大體相似的論文;或刊出超過一次相同的研
究結果,不論其措辭是否相同;曾以其他語言刊出者亦不在考慮之列。編輯委員
會將對提交相同或大體相同之稿件的作者採取適當懲戒,並保留作為其他期刊遇
上論文內容相同時的參考;並可不經審查即退回該論文,在一段時間內不考慮任
何該文作者所提之稿件,且公告周知;對於該文作者之前已提交之稿件是否一併
處分,由編輯委員會斟酌處理。假若在發現重複之前已經接受並刊出,編輯委員
會將公告之。並決定一段時期內不接受任何來自該作者之稿件。
保護病患隱私權
病患擁有不應被侵犯的隱私權,未經其允許不得公開個人資料,如:文字敘
述、照片、身世等。若該資訊在科學上有解釋之必要,需經病患或其父母、監護
人書面同意公開。在稿件中露面的病患,其同意書需一併刊出。
稿件之準備
一般觀察與實驗性之論文應分為如下四單元:前言、方法、結果與討論。較
長之論文可以副標題區別內容。個案、技術報告、專論、社論等需要其他格式,
作者應詢問本刊以取得進一步資訊。稿件請使用A4 大小之紙張單面打字或列
印,邊界保留至少25mm 空白,全部隔行打字。自標題首頁開始在頁尾中央標明
頁碼。
首頁(Title Page)
標題應簡潔;作者姓名後需附上現職單位;現職單位應與研究內容有直接相
關,否則不應列入。通訊作者之姓名與地址必須正確;研究經費、儀器與藥物等
之來源亦應交代。
中、英文摘要
本刊採用結構式摘要(Structured Abstract),不應超過400 字,需包含原始
研究資料,敘述研究背景與目的、取樣、實驗過程、研究方法、主要之新發現及
結論,並強調研究內容或新發現之重要性。以中文撰寫之文章應於最後一頁附上
英文摘要,以英文撰寫之文章應於最後一頁附上中文摘要。
關鍵詞(Key words)
請列出3-5 個關鍵詞於摘要下方,中文稿各關鍵詞以“、"相隔,英文稿則
用“,"相隔且每詞僅第一字母大寫。
前言
敘述論文內容之目的與研究之緣由,應引用適當之參考資料,無須過分詳
盡。請將前言之標題刪除。
研究方法
清楚描述實驗或觀察樣本〈包含控制組〉之取樣方法與重要特徵。應詳述隨
機分組取樣與隱藏樣本所屬組別之方法。需詳敘整個研究過程、研究方法及使用
儀器以讓其他研究者能重覆所述之實驗。儀器需附上製造廠商之名字及地址,如
Compaq Presario 1082 (Compaq Computer Corp, 20555 FM 149, Houston, TX
77070)。研究方法應引用參考資料,如使用已建立但並非人盡皆知之方法時應另
加簡要說明使用此法之原因和限制條件,並精確說明藥物及化學藥品之學名、劑
量及使用程序。
在有關人體實驗之舉例說明中,不可使用病患之名字及病患在醫院登記之號碼。
若為動物實驗,應遵循有關實驗用動物之國家法規予以說明。
統計方法中應詳細列出分析數值所用之統計方法,使讀者能瞭解原有數值並確認
研究之結果。所得結果需量化,且適當表示量測上之誤差或不確定性,如:有效
區間(Con.dence Interval)之範圍。避免過度依賴統計上之假設驗證如p 值,應
列出重要之定量數值,並探討實驗主題與統計方法之合適性。處理過程亦需詳
述,如:觀察次數、觀察失敗次數等。關於研究設計及其使用方法應是已重新整
理過而標準化之形式,而非完全引用自參考文獻。
所列出之圖表需對論文內容之說明有所幫助,且圖與表之內容不得重複。明確定
義統計術語、縮寫及符號,避免將統計上的專用詞(如:隨機、正常、關聯、及
有意義等詞)當作一般性使用。應報告所使用之統計電腦軟體。
結果
以文字、圖表及舉例說明之方式將結果列出,無須重複說明已在圖表中或範
例中之數據,只強調或概述重要之觀察。
結論
強調研究中新而重要之觀點,作為結論。無需敘述之前曾提及之內容。討論
新發現與其限制因素、未來研究與其他相關研究之關係等。結論與研究之目的應
前後連貫,但要避免數值資料無法完全支持之結論。避免聲明或暗示還未成熟之
研究內容的優先權利。 有確實之根據時方能提出新假設,且要明確表明,並提
出適當之建議。
致謝
致謝應列於結論之後,內容包括:1)應予致謝但不足以列名作者之貢獻,如
提供一般性支援之系、所或臨床主管;2)有技術上之幫助;3)有財務上及物質上
之貢獻。
識上有貢獻但不符合作者身份者宜以下列之方式描述其貢獻:諮詢、評論、
資料蒐集、參與實驗等。為因應讀者可能查證他們所認同之數據與結論,故作者
應取得其同意。在技術上有貢獻者,應以個別段落書寫以區隔開來。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排列之順序應依照其首次引用之先後以阿拉伯數字編號,以上標之
格式標於內文、圖表說明中,請勿加括號,如標於句尾應在句點或逗點之後。僅
在圖表中引用者,亦依照首次引用之順序編號。 參考文獻之期刊名稱應依循
Index Medicus 之縮寫,如有疑問請查閱List of Journals Indexed in Index Medicus
http://www.nlm.nih.gov)。
參考文獻必須確認作者及是否為最原始之文獻。不可使用摘要作為參考文獻,若
參考文獻為已被接受但尚未發表之論文,應該標明「出版中」(in press 或
forthcoming)之字眼,並應獲得該期刊之允許。若來自遭期刊拒絕之稿件,應標
明為「未發表之觀察」(unpublished observations)之字眼,附上出處並取得引用
之允許。參考文獻請務必依循以下範例之格式:
期刊中之論文
(1) 標準期刊論文:列出前6 位作者,後加上et al. (等)之字眼。
Jeng SF, Yau KIT, Chen LC, Hsiao SF. Alberta infant motor scale: Reliability and
validity when used in preterm infant in Taiwan. Phys Ther 2000;80:168-177.
超過六位作者之形式。
Parkin DM, Clayton D, Black RJ, Masuyer E, Friedl HP, Ivanov E, et al.
Childhood leukaemia in Europe after Chernobyl: 5 year follow-up. Br J Cancer
1996;73:1006-12.
林居正、曹昭懿、吳英黛。冰凍肩患者物理治療評估之臨床實用性。物理治
療 2000;25:157-168。
(2) 作者為組織團體
The Cardiac Society of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Clinical exercise stress
testing. Safety and performance guidelines. Med J Aust 1996;164:282-4.
(3) 沒有提供作者姓名之文章
Cancer in South Africa [editorial]. S Afr Med J 1994;84:15.
(4) 有附卷之卷章Volume with supplement
Shen HM, Zhang QF. Risk assessment of nickel carcinogenicity and
occupational lung cancer. Environ Health Perspect 1994;102 Suppl 1:275-82.
(5) 有數部分之卷章Volume with parts
Ozben T, Nacitarhan S, Tuncer N. Plasma and urine sialic acid in non-insulin
dependent diabetes mellitus. Ann Clin Biochem 1995;32(Pt 3):303-6.
(6) 以羅馬數字標頁數者
Fisher GA, Sikic BI. Drug resistance in clinical oncology and hematology.
Introduction. Hematol Oncol Clin North Am 1995 ;9(2):xi-xii.
(7) 必須標明文章之形式(如摘要)者
Enzensberger W, Fisher PA. Metronome in Parkinson's disease [letter]. Lancet
1996;347:1337.
Clement J, De Bock R. Hematological complications of hantavirus nephropathy
(HVN) [abstract]. Kidney Int 1992;42:1285.
熊嘉玲、林光華。 台北市機構式長期照護體系之腦中風物理治療服務需求
調查[摘要]。中華物療誌 1999;24:S17。
書籍及其他專題論文
(8) 個人作者
Ringsven MK, Bond D. Gerontology and Leadership Skills for Nurse. 2nd ed.
Albany (NY): Delma Publishers; 1996.
林千惠、賴美智。工作分析教學法在啟智教學上的運用。二版。台北:財團
法人台北市第一兒童發展文教基金會; 1993:5-29。
(9) 主編及編輯為作者
Norman IJ, Redfern SJ, editors. Mental Health Care for Elderly People. New
York: Churchill Livingstone; 1996.
廖華芳。智力發展遲緩兒童之物理治療。陳昭慧:小兒物理治療學。二版。
台北:建華書局;1985:37-46。
(10) 書中之一章
Phillips SJ, Whisnant JP. Hypertension and stroke. In: Laragh JH, Brenner BM,
editors. Hypertension: Pathophysiology, Diagnosis, and Management. 2nd ed. New
York: Raven Press; 1995:465-78.
(11) 研討會會刊
Kimura J, Shibasaki H, editors. Recent advances in clinical neurophysiology.
Proceedings of the 10th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EMG and Clinical
Neurophysiology; 1995 Oct 15-19; Kyoto, Japan. Amsterdam: Elsevier; 1996.
吳肖琪。長期慢性病人機構照護之抉擇研究。國家醫學研討會。1995;87-92。
(12) 研討會論文
Bengtsson S, Solheim BG. Enforcement of data protection, privacy and security
in medical informatics. In: Lun KC, Degoulet P, Piemme TE, Rienhoff O, editors.
MEDINFO 92. Proceedings of the 7th Wold Congress on Medical Infomatis; 1992
Sep 6-10; Geneva, Switzerland. Amsterdam: North-Holland; 1992. p. 1561-5.
(13) 學位論文;政府或專業機構之報告書
Kaplan SJ. Post-hospital home health care: the elderly's access and utilization
[dissertation]. St. Louis (MO): Washington Univ.; 1995.
龍希文。皮鞋鞋內墊之材質效果研究。陽明大學醫學工程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6。
(14) 線上電子期刊
Morse SS. Factors in the emergence of infectious diseases. Emerg Infect Dis
1995;1. Available from: http://www.cdc.gov/ncidod/eid/vol1no1/morse.htm.
(15) 網頁資料
Total disc replacement: ProDisc. Available at:
http://www.spine-health.com/research/discupdate/artificial/artificial04.html. Accessed
2004. 5. 31.
健康相關生活品質。取自:http://qolce.ntumc.org/,取得日期:2005. 6. 23。
表格(Table)
每一表格應各佔一頁,不可使用圖片方式列印。表格應依文中引用次序排
列,並附上簡潔之標題。標題之前應以「表1.」(Table 1.)或「表2.」(Table 2.)
等標示。表格之標題簡短即可,可用縮寫。註腳需解釋表格中所使用之非正式或
非通俗之縮寫,並應明列統計上之差異值,如:平均值之標準差及標準誤(standard
error of the mean),註腳符號之使用應依下列順序:*,†,‡,§,||,¶,**,††,‡‡等。表格
內部不需水平及垂直之分格線。確定每一個表格在文章中皆有引用。若資料來自
其他已公開或未公開之資料,則需取得原版權所有者之允許。中文稿之表內文字
請用中文,英文稿則用英文。
附圖(Figure)
寄送稿件時需附上本刊所需份數之完整附圖。附圖應是專業繪製而成或是照
片,打字書寫或是自行手繪者將不被接受。原始繪稿、X 光照片及其他來源,可
用輪廓清楚、表面光滑的黑白相片輸出取代,通常使用127×178 mm(5×7 in.),
最大不超過203×254 mm(8×10 in.)。附圖中之字母、數字、符號應清晰、夠大,
以在有必要縮小尺寸時依然能夠辨識。中文稿之標題、圖內文字及詳細之解釋應
用中文,英文稿則用英文,解釋應該放在說明中而非附圖上。顯微照片應內附比
例尺,照片上之符號、箭頭及字母之顏色要和背景色成對比。若照片上有人,則
應獲得其允許使用,並以書面證明,若不然則要使照片上之受測者不可辨識。若
附彩色圖片,宜先確認本刊需要之種類是彩色負片、幻燈正片或是彩色輸出。若
附上手繪圖則需標明最重要之區域以方便編者編輯。
應在背面附上標籤,內容包括此圖之標號、作者之名字,以及此系列之第一
張是哪一張。不要直接書寫在上面或黏貼,用迴紋針夾好即可,也不要將圖片彎
曲或折到,更不要把它固定在硬紙板上。
根據在文章中首次引用之先後順序編號。引用時以「圖1.」(Fig 1.)或「圖
2.」(Fig 2.)等稱呼。若引用之附圖已曾發表過,除非為無版權之文件,否則應
獲得該刊之書面同意複製。
附圖說明(Figure Legend)
附圖說明應另頁隔行打字或列印,以「圖1.」或「圖2.」等標示於每一附圖
說明之開頭。說明中應指明並清楚解釋每個附圖中所使用之符號、箭頭、數字或
文字。並說明附圖之比例及顯微照片之染色法。
度量之單位
長度、高度、重量、體積之度量應以公制單位之英文縮寫表示如:mm(公釐)、
g(公克)、ml(公撮)等或這些單位之十進位倍數。溫度應以攝氏(℃)標示,
血壓則以mmHg(毫米汞柱高)表示。所有血液及臨床化學之度量同樣以公制單
位表示。如有不符,編輯將要求作者在刊行前更正。
稿件寄交前應核對事項
(1) 稿件一律以二倍行距(隔行)打字或列印;
(2) 每一單元皆由新頁開始;
(3) 各單元排列順序如下:首頁,摘要與關鍵詞,本文,致謝,參考文獻,表格
(每一表格一頁),圖片與圖片說明;
(4) 圖片應經掃描至合適之解析度;如經接受則繳交之版本圖片之掃描解析度應
至少300dpi;圖片不應大於203 × 254 mm (8 × 10 in.),勿忘附上圖片;
(5) 複本3 份(一份含作者與其服務機構之名字,另兩份匿名且不含作者服務機
構之名字);
(6) 如為接受(不須修改或少許修改僅需書面答辯)之稿件請附文稿之電子檔;
(7) 作者應保有所有寄交資料之副本。宜以硬紙板封入稿件及附圖、表,以防
止折縐,照片放在另一個厚紙信封裡。
作者投稿和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本篇著作 <文章篇名> 所有列名作者
皆同意投稿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學會雜誌(物理治療(Formosan
Journal of Physical Therapy),且同意其著作財產權在刊登後即讓
與給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學會(作者仍保有著作人格權,並保有本
著作未來自行集結出版、教學等個人非營利使用之權利)。
稿件類別:□原著 □綜論 □病例報告 □社論 □評論 □短論
□技術報告 □物理治療臨床實證 □編者的信
通訊作者: (簽章)
身分證字號:
電話: 傳真:
地址:
作者簽名: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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